删除回评功能,默认好评也加分 《淘宝网评价规范》及《信用积分逻辑的规则与实施细则》变更

亲爱的商家:为了适应市场变化,降低卖家管理评价的成本,提升用户对评价的体验,淘宝网拟对《淘宝网评价规范》及《信用积分逻辑的规则与实施细则》进行调整。

此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7月16日公示,将于2024年7月23日生效。

核心变更点:

  1. 删除卖家给予买家好评/差评的功能,买家评价后,卖家无需评价即可按照买家评价的情况积累信用积分;若买家未评价,则卖家信用积分默认加1分(自部分类目逐步生效中,具体以产品为准)。

具体变更内容:

淘宝网评价规范
变更前 变更后
第三条【评价组成】

淘宝网的评价包括“店铺评分”和“信用评价”。店铺评分(即店铺DSR)由买家对卖家评出,如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、服务态度、物流等方面的评分指标。信用评价由买卖双方互评,包括“信用积分”和“评论内容”。

第五条【卖家信用积分逻辑】

在信用评价中,买家若给予卖家好评,则卖家信用积分加1分;若给予差评,则减1分;若给予中评或15天内双方均未评价,则信用积分不变。若卖家给予好评而买家未在15天内给其评价,则卖家信用积分加1分。 相同买、卖家任意14天内就同一商品多笔交易产生的多个好评卖家只加1分、多个差评卖家只减1分。每个自然月,相同买、卖家之间交易,卖家增加的信用积分不超过6分。

第六条【买家信用积分逻辑】

买家购买商品,每完成一笔“交易成功”的交易,买家信用积分加1分;若卖家给予买家差评,则减1分。相同买、卖家任意14天内就同一商品的多笔交易只加1分,多个差评只减1分;每个自然月内相同买、卖家之间交易,买家增加或扣减的信用积分不超过6分。同时,淘宝网可视买家的违规情形及违规次数,对买家的信用积分进行一定扣减。买家信用积分每月1日更新。

第三条【评价组成】

淘宝网的评价包括“店铺评分”和“信用评价”。店铺评分(即店铺DSR)由买家对卖家评出,如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、服务态度、物流等方面的评分指标。信用评价由买家对卖家作出,包括“信用积分”和“评论内容”(自部分类目逐步生效中,未生效的类目信用评分由买卖双方互评,包括“信用积分”和“评论内容”,具体以产品为准)。

第五条【卖家信用积分逻辑】

在信用评价中,买家若给予卖家好评,则卖家信用积分加1分;若给予差评,则减1分;若给予中评,则信用积分不变;若15天内双方均未评价,则卖家信用积分加1分(自部分类目逐步生效中,未生效的类目若15天内买卖双方均未评价,则卖家信用积分不变,若卖家给予好评而买家未在15天内给其评价,则卖家信用积分加1分,具体以产品为准)。相同买、卖家任意14天内就同一商品多笔交易产生的多个好评卖家只加1分、多个差评卖家只减1分。每个自然月,相同买、卖家之间交易,卖家增加的信用积分不超过6分。

第六条【买家信用积分逻辑】

买家购买商品,每完成一笔“交易成功”的交易,买家信用积分加1分;若卖家给予买家差评,则减1分(该减分逻辑自部分类目逐步下线中,具体以产品为准)。相同买、卖家任意14天内就同一商品的多笔交易只加1分,多个差评只减1分;每个自然月内相同买、卖家之间交易,买家增加或扣减的信用积分不超过6分。同时,淘宝网可视买家的违规情形及违规次数,对买家的信用积分进行一定扣减。买家信用积分每月1日更新。

 

信用积分逻辑的规则与实施细则
变更前 变更后
规则解读:

一、如果是单方评价,什么时候生效,什么时候展示?

单方评价是指交易双方中任一一方(买家或卖家)进行的评价。

如仅一方作出“好评”,则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评价不显示,双方互评之后评价生效,全网显示并根据计分规则计分;如一方作出“中评”或“差评”,另一方未评,则评价内容将在评价期间(交易成功后15天)届满的48小时后全网显示并根据计分规则计分。

规则解读:

一、已生效的类目,评价什么时候生效,什么时候展示?

已生效的类目,如买家对卖家作出“好评”,则在买家评价后生效,全网显示并根据计分规则计分;如买家对卖家作出“中评”或“差评”,则在评价48小时后评价生效,全网显示并根据计分规则计分。

未生效的类目,如仅一方(买家或卖家)作出“好评”,则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评价不显示,双方互评之后评价生效,全网显示并根据计分规则计分;如一方(买家或卖家)作出“中评”或“差评”,另一方未评,则评价内容将在评价期间(交易成功后15天)届满的48小时后全网显示并根据计分规则计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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